(一)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工作;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局内外联络、接待;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工作;负责会议组织、文电处理、政务信息、机要保密、信访、档案、年鉴、史志、保卫、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机关财务等行政后勤工作;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、人事、劳动工资管理工作;承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工作;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。 (二)政策法规科 研究提出全市旅游发展方针、政策,拟定旅游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;承担局重要政策文件和报告的起草;组织和指导法制教育;负责旅游行业的调查研究工作;负责旅游统计工作;组织指导旅游资源的普查和保护工作。
(三)促进与联络科 研究提出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、规划和年度市场促销方案并组织实施;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,指导旅游市场的促销工作;组织、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、重大促销活动;组织实施重大旅游宣传活动和旅游交易会,提供旅游宣传品及有关展销服务;组织新闻单位宣传旅游业;组织承办重大旅游节庆活动;负责旅游涉外事务;负责全市旅游对外合作与交流;负责全市旅游信息网络工作。
(四)发展规划与财务科 研究提出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;负责旅游项目招商和促进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;组织指导旅游景区(点)质量等级评定工作;负责旅游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报批工作,落实旅游基本建设计划资金及财务管理;指导旅游业财会工作。
(五)质量规范与管理科 对全市旅游企(事)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;推广并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、旅游住宿、旅行社、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、服务标准;负责组织全市国际、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查报批;组织和指导全市旅游饭店的有关星级评定、申报及管理工作;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,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;指导和管理全市旅游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;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;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;管理和指导全市旅游教育、培训工作。
(六)宜昌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(宜昌市旅游执法大队) 监督检查我市旅游服务质量;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,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;负责我市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收缴和理赔工作。依照法律规定,查处旅游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。
(七)宜昌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(宜昌市旅游人力资源发展中心) 负责社会导游人员的注册登记,代办导游证、导游等级证和IC卡,并负责其日常管理;负责组织社会导游人员参加年度审核、年审培训和日常政治业务培训;负责建立对社会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的考核监督办法和奖惩制度;负责为社会导游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,代办有关保险;向旅行社推荐社会导游人员,并负责社会导游人员与旅行社签定聘用合同的见证和备案;保障社会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(八)宜昌市旅游协会秘书处
(九)中国旅游报宜昌记者站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