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办公室(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)
负责局机关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、后勤等日常运转工作,承担内外联络、接待、信息、保密、信访、政务公开等工作;负责离退休干部和机关财务管理;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;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、党群工作;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、12301旅游服务热线和旅游网站管理工作;承担全市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,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;组织实施全市假日旅游工作。
(二)政策法规科(产业发展科)
承担有关旅游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及发布后的监督实施;负责局机关综合文件、报告的起草和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;研究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,指导全市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工作;负责法制教育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听证、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事务工作;负责旅游统计工作;承担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工作;推动旅游产业体系和目的地体系建设;推动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;拟订旅游强县、旅游名镇(村)创建规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、协调相关旅游景区(点)的评定工作;负责乡村旅游工作;指导旅游环保、旅游扶贫等工作。
(三)市场促进科
拟订国际、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、规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、指导全市旅游的整体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;组织承办重大旅游节庆活动;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、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;指导我市驻外旅游机构和市外驻宜旅游机构的业务工作;拟订港澳台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;负责对外旅游市场推广工作;按规定承担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;负责旅游外事和新闻宣传工作。
(四)规划财务科
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协调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、开发、利用和保护工作;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和开发建设;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;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发展旅游商品生产和营销政策及措施;负责落实旅游基本建设计划资金;指导旅游行业财会工作。
(五)监督管理科
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;贯彻实施各类旅游住宿、旅行社、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服务标准,组织、指导旅游饭店的有关星级评定工作;负责全市经营入境旅游、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查报批;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,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;拟订全市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;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;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;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。
(六)宜昌市旅游执法大队(宜昌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) 监督检查我市旅游服务质量;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,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;负责我市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收缴和理赔工作。依照法律规定,查处旅游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。
(七)宜昌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(宜昌市旅游人力资源发展中心) 负责社会导游人员的注册登记,代办导游证、导游等级证和IC卡,并负责其日常管理;负责组织社会导游人员参加年度审核、年审培训和日常政治业务培训;负责建立对社会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的考核监督办法和奖惩制度;负责为社会导游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,代办有关保险;向旅行社推荐社会导游人员,并负责社会导游人员与旅行社签定聘用合同的见证和备案;保障社会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。
(八)宜昌市旅游协会秘书处
(九)宜昌市三峡旅游景区年卡管理办公室
负责旅游景区年卡的设计、制作、发行、运行和年卡票款的管理及使用等具体事务。
(十)中国旅游报宜昌记者站 |